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按照学校党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措施的要求,结合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全面排查学校二级单位是否存在财经违规违纪行为,为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科学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理财,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提供支持。

二、审计范围

审计的单位范围为学校所属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和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二级单位”),时间范围为上财年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根据需要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重点内容

(一)经济决策。重点审查二级单位重要经济决策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有没有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是否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内部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否贯彻执行,有无存在漏洞。

(二)预算收入。重点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使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合作办学教育收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和财政,有无隐瞒、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非税收入或存入其他账户,违规转移需上缴的相关收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收费、超标准收费,以及擅自改变收费项目、对象、标准乱收费等问题。审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 情况。

(三)预算支出。重点审查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违规在专项基金中开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核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有无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问题;有无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问题;有无借会议、培训、展览、学习、调研、考察等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等问题;预算支出序时进度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开展。

(四)往来资金。重点审查各种暂存、暂付、代收、代扣、代缴等款项核对、清算、解缴、清理不及时,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账,个人借用公款用于从事经营、非公支出,违规将各项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等问题。

(五)支出的合法合规方面。重点审查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滥发津补贴和奖金、公款报销额外医药费用、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六)科研经费方面。重点审查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科研经费审核把关不严(虚假套取资金、报销个人和家庭费用、虚构经济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等)、科研项目不按期结题或结题不结账、科研项目合作和科研成果管理不规范,以及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副产品收入不入账等问题。

(七)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重点审查基本建设是否存在内控不严格、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基建项目有无违规超概算、基建项目(辅材)未按规定招投标、基建程序控制不严格、超进度超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等问题;学校采购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学校采购办法,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有无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以及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八)资产管理方面。重点审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是否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是否适应,以及是否存在资产重复配置、资产配置中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资产出租是否履行报批程序、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及实行公开招租、依法依规签订租凭合同,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收益权属、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以支抵租或截留资产出租收入,以及资产产权主体、合同签订主体、收益上缴主体不一致等问题。

四、审计保障与要求

(一)成立审计组。开展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严格财务管理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校依法理财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现实保障。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由学校审计处牵头负责,由审计处会同财务处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相关审计办法,成立审计组,按照内部审计流程开展工作,审计力量不够时可外聘专家审计,审计所需费用由学校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

(二)时间安排。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自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3月开始对上财年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6月底前按照程序将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审计处。

(三)确保审计质量。学校二级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质量意识,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审计处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抓紧抓实。审计报告要准确把握预算执行工作中的审计的重点,全面反映审计成果。既要严肃查处和揭示预算执行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建议。审计报告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

(四)强化问题整改。校内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事项。学校要完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督促二级单位落实整改。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审计处要注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学校将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各二级单位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五)审计资料提供清单。

1.被审计年度财务预算的批准文件;

2. 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账册和会计报表等;

3.被审计年度所执行的经济合同及重大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

4.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及被审计年度工作总结;

5. 审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审计纪律及监督举报方式

(一)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本次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及其他审计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期间,要保障联系通畅,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前做好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调配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单位作出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严守保密纪律,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审计过程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审计处0371-60610171     0371-606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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