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05-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依法依规审计、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审计队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师生的水平。

2.主持召开处室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决定本处重大问题。

3.组织制订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学校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4.组织审计人员实施校内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检查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听取审计反馈意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5.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审核并报请学校书记校长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审计处理决定以及各项上报材料。

6.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加强对外宣传与联络,开展审计队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

8.加强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处室日常管理。

9.完成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10.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所分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参与拟定学校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参加处室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指示,汇报分管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讨论研究本处重大问题。

3.当好助手,协助处长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分管及处长授权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审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工作,及审计报告、结论、决定的审核。

5.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分管科室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遵守“内部审计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保证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7.加强审计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8.组织并监督各项审计项目完成后的归档和统计工作。

9.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科长主要职责: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

2.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学校科研经费审计;

4.学校固定资产审计;

5.学校内部控制审计;

6.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7.为学校各部门提供财务审计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8.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审计任务。

工程审计科科长主要职责:

1.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

2.学校小规模维修项目的抽查审核;

3.按要求参与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

4.开展有关工程审计项目的调研、分析,协助制订相关审计制度;

5.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工程结算审计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6.检查工程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7.负责年度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保密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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